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省管縣財政局,省級各部門、單位,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強化政府采購監管,保障采購活動有序進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規范政府采購業務委托代理工作
?。ㄒ唬┙泴徟鸀椴块T集中采購的項目,由采購單位自行選定社會代理機構(指除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以外且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登記的代理機構,下同),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向采購單位推薦或指定,社會代理機構確定后,采購單位須以文件形式送財政部門備案。鼓勵通過競爭或隨機抽取等方式選擇社會代理機構。對于采購金額巨大、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可通過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擇優選定社會代理機構。各社會代理機構要加強管理,不允許其他社會代理機構及個人以本公司名義承攬和代理業務,否則,財政部門一經查實,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視嚴重程度,暫停其3個月至半年的代理業務。同時,各社會代理機構要將本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情況報送財政部門,實行動態管理。由于社會代理機構工作失誤等原因,1年內累計被有效投訴2次(含)以上的,須經財政部門認定后,暫停其代理業務半年。
?。ǘ└鞔頇C構(含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下同)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門審批的采購方式組織采購,不得建議采購單位以各種理由申請變更采購方式。受托代理采購的,要與采購單位簽訂《政府采購委托代理協議》,明確代理的范圍、內容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事宜。在財政部門辦理有關采購業務時,須出具委托代理協議。
?。ㄈ└魃鐣頇C構的代理服務費要嚴格按照國家現行規定收取,不允許超過國家標準收取,嚴禁以返還代理費等不正當方式承攬代理業務。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代理的采購項目,不得收取任何代理費用。
?。ㄋ模┱胁少彊C構不得將代理的項目委托給社會代理機構。確因時間緊急或技術復雜等原因不具備代理能力的,需書面報告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由采購單位自主委托社會代理機構。
?。ㄎ澹└鞑少弳挝晦k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后,須在3日內向代理機構提供詳細采購需求以及技術參數,不能提供的,代理機構在5日內退回至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如需論證或公開征詢供應商意見的,代理機構須在3日內完成。采用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方式的,代理機構須在5日內完成招標文件的起草工作;采用其他采購方式的,代理機構須在3日內完成采購文件的起草工作。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項目,從接到采購任務到發布中標公告須于40日內完成;其他采購項目,從接到采購任務到發布成交公告須于20日內完成。不能按時完成的,代理機構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情況,財政部門要加強考核。
二、規范采購文件編制和評審工作
?。ㄒ唬┎少徫募斜仨毤毣嘘P指標的量化得分范圍,在綜合得分的每一類項下,應根據項目情況劃分若干子項。對無效響應文件的實質性條款,必須在采購文件中予以明示。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在采購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內評審及賦分的,即為合理,對畸高畸低的重大差異賦分可以提請評標委員會或競爭性談判小組復核或書面說明理由。對拒絕復核、拒絕說明理由的,須報告同級財政部門處理,代理機構不得擅自廢止畸高畸低的賦分。
?。ǘ└鞔頇C構可根據各自實際制定標準化采購文本,但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我省的制度規定為依據,不得突破。凡是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我省的制度規定不相符的條款,一律無效。同時,各代理機構制定的標準化采購文本只是規范其內部工作流程的文本,對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各代理機構不得以標準化采購文本規定為由,對評審專家畸高畸低的賦分作為無效處理,從而導致評審結果的改變。
?。ㄈ┕藤Y質審查應由評標委員會、談判和詢價小組負責。評標委員會、談判和詢價小組因評審工作繁重,可委托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審查,但必須對其結果進行核查確認。采購單位其他人員不得參與資質審查。
?。ㄋ模┎少徆嬷行韫疾少忣A算,分標段或分包的,需分開公布采購預算。采購預算公布后,若供應商報價超出采購預算,作為不實質性響應采購文件處理。
?。ㄎ澹┤绻少徫募刑峒靶韫坛鼍邿o重大違法記錄證明的,由供應商所在地的檢察機關提供,但須事先在采購文件中明示。
?。楸苊馔黄放仆恍吞柈a品出現多個投標人的現象,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規定,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由一家供應商參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選取報價最低的供應商。